上海首例AI合成语音声音侵权案审结,配音演员获赔5万元
By AI123
2026年9月29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上海首例人工智能合成语音引发的自然人声音权益保护纠纷案,判决A公司构成声音侵权,赔偿配音演员王女士经济损失5万元。
王女士是某APP上实名认证的配音演员,通过发布配音作品获得报酬。2025年1月,她发现A公司在互联网推广拉新活动中疑似使用了由其声音合成的音频。她随即对相关音频进行公证并提起诉讼,主张A公司未经授权使用其声音,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30万元。A公司辩称涉案音频确为其开发的AI生成,但无法确认素材来源,亦否认直接使用了王女士的声音。
司法鉴定显示,涉案音频与王女士本人音频在28个共振峰声学指标中,有24个偏离度小于10%,其中16个小于5.36%,两者高度相似部分达90%。一审法院认定A公司构成侵权并判决赔偿5万元,双方均不服提起上诉。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未经自然人同意,使用其声音作为训练语料,模仿其音色、语调和发音风格生成能够识别该自然人的合成人声,属于侵害声音权益。王女士已举证其配音作品发布于公开平台,A公司存在获取声音来源的渠道;且鉴定结果显示合成语音与人声音频高度相似,足以使公众产生特定身份关联。A公司作为训练数据控制方,未能就素材来源合法性等充分举证,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据此,法院认定A公司未经同意将可识别个人身份的合成语音商业化使用,构成声音侵权。
关于赔偿金额,法院认为应优先参照同类许可使用费标准,在难以查实的情况下,需综合考虑侵权持续时间、使用方式、过错程度等因素。本案涉案语音上架时间较短,仅为流程播报提示音效,且王女士声音的市场价值有限,故一审酌定的5万元赔偿公平合理。最终,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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