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例AIGC商业秘密案:员工携密跳槽被罚10万元
By AI123
2026年8月,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对全市首例AIGC行业商业秘密行政处罚案作出处罚决定。涉案员工在职期间私自拷贝原单位的AI商业软件并破解配套数据库,离职后创办新公司继续使用该软件承接竞争业务牟利,被处以10万元罚款。
本案权利人公司主营微短剧外语译制配音及AI驱动的多语种影视译制服务,是国内微短剧出海领域的重点企业。其自主研发的内部AIGC商业软件可大幅缩短译制时间、提升产能,作为未公开的无形资产受商业秘密保护。
AIGC即生成式人工智能,其核心资产以数字形式存在,复制成本低且不易被外部察觉。针对此类商业秘密隐蔽性强、证据易灭失的特点,执法人员运用电子数据取证技术固定涉案电脑与服务器数据,并通过比对软件安装痕迹、数据库访问日志、项目产出文件,还原了当事人“拷贝—破解—跨公司复用—持续获利”的完整证据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六条,监管部门对涉案主体处以10万元罚款,并同步指导企业完善权限分级、日志留痕、离岗审计等保密措施,帮助企业堵住管理漏洞。
作为全市首例AIGC领域商业秘密行政处罚案,该案首次在行政执法层面确认AIGC商业软件可作为商业秘密受到法律保护,也证明了市场监管部门能够运用电子数据取证技术应对该领域取证难题,为同类案件提供了可参照的执法样本。案件同时划定了人才流动与侵权的边界:员工可以更换平台,但不能将原单位的AI数字资产作为创业资本带走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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