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象山一渡轮成为新规实施后首艘通过AI智能监控系统检验的船舶

By AI123

9月1日,交通运输部《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26年修改通报)》正式实施。当天上午,宁波象山石鹤汽渡码头“浙象汽渡10”轮完成首次AI智能监控系统船舶检验,成为新规实施后首艘通过该项检验的渡船。

与以往查验船体结构、机电设备不同,此次检验重点在于驾驶台新安装的AI智能监控系统。验船师通过模拟打瞌睡、离开驾驶位、在禁烟区点烟等违规场景,验证系统能否准确捕捉并报警。宁波市港航管理中心表示,船舶智能监控系统首次被纳入法定检验范畴,船检机构须针对疲劳驾驶、非吸烟区吸烟、擅自离岗等情形开展效用试验。规定期限内未完成安装或未通过效用试验的船舶,检验不得通过,将无法取得或换发船舶检验证书。

据估算,宁波符合加装条件的船舶有1200余艘。新规要求船长20米及以上国内航行海船加装该系统,但按船型和航区实行分阶段实施:客船、油船、化学品船须在修改通报生效后的第一次定期检验前完成;沿海航区和遮蔽航区货船最迟2027年12月31日完成;远海航区和近海航区货船最迟2028年12月31日完成。

系统研发方介绍,普通安防AI基于固定街景训练,而船上驾驶台设备密集、海面反光、船体摇晃,需用船舶场景专门训练算法,一般场景下识别准确率可达90%。系统采用本地化部署,断网时仍可本地报警和存储,网络恢复后自动回传;工业级加固机箱可应对船体摇晃和盐雾腐蚀。宁波交通港航部门表示,将以首批次船舶检验为切入点推进新规落地,将系统安装、运行实效和预警处置闭环纳入日常检验。

Explore topicsAIAI Intelligent Monitoring SystemPolicy

Source

View all